社会科学不是科学吗
  时间:2008年1月9日 浏览数: 打印

  对社会科学的科学性质怎样解释,时不时会在知识界产生争议,最近好像又有人议论这个题目。在我看来,这算不上一个问题,而争议之所以发生,是一些误解造成的。把一些误解排解开来,社会科学的科学性质也就清楚了。

  科学研究成为人类生活的一部分,时间并不很长,大体可以说是在启蒙运动发生前后的事情。此前虽然有科学研究活动,但那只是零散的个人活动,而且往往和一些宗教甚至迷信活动纠缠不清。例如,亚里土多德说男人和女人的牙齿数量不一样,他也许只是发现自己和妻子的牙齿数量不一样,就匆忙下了一个结论:他就没有想到多让几个女子张开嘴巴,好好数一数她们的牙齿。

  后来,出现了培根的科学哲学,说科学是对现实经验的归纳总结。按照这个定义,自然科学的许多结论就像是科学,社会科学则不大像科学,因这社会科学的结论常常不是从大量经验中 “归纳”出来的。在具体研究中,现代经验模型的建立无一例外地都有先验的假说,与其说经验不导出理论,不如说用理论来统率经验。

  上世纪波普尔的科学哲学出来以后,情况似乎有了变化,社会科学好像比自然科学更像科学了。波普尔这样提出科学的根本特征:科学之为科学,恰恰在于它的可证伪性,是一切科学和非科学的根本界限。按照波普尔的理论,科学研究总要先提出假说,假说先于观察,理论先于经验。这就和培根的归纳法完全不一样了,有了假说,再到生活中去检验;只要是科学,它就有可能被证明有错误。而非科学就不一样了,它的结论永远不可能被证明是错误的,当然也无法被证明是正确的,例如宗教的教义就是如此。那么,假说从哪里来?波普尔的回答是:来自爱因斯坦所说的“自由创造”、“自由猜测”、“自由想象”,甚至是来自“创造的直觉”。

  请注意,波普尔的理论是来自对自然科学发展规律的思考,特别是来自对物理学发展规律的思考。如果自然科学家仍然抱守培根和牛顿的哲学,就不可能理解波普尔的思想。所以,我们不能用“正确”这个标准来判定什么是科学,不能说自然科学的结论是正确的,而社会科学的结论常常尚未被“实践”证明是正确的,并就此判定自然科学是科学,而社会科学就不是科学。

  观在我们该很清楚了,如果我们的社会科学家提出一种假说,它能被经验所“证伪”,能被不断修正,就是科学;这种研究活动,就是科学研究活动。自然科学也是如此,在这一根本性质上,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是一样的。